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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纠纷律师之条款篇
2021-02-01

离婚纠纷律师之条款篇的内容如下:

(1)离婚纠纷律师提醒,有离婚协议,但条件没有达成的,不产生法律效力。婚姻当事人之间为离婚达成的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,签署协议才使离婚协议有效的重要仪式协议。双方当事人对财产的处理以达成离婚为前提,产权变更手续已经履行,但由于离婚的前提条件不成立而无效,已经变更的权利人财产依然是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。

(2)分居期间,一方单独购买物品,费用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,或没有证据证明双方经济混淆,不是夫妻共同财产。夫妇共享所有财产的前提是夫妇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。相关离婚纠纷法律规定: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为夫妻方财产:

(一)一方婚前财产;(二)一方因身体伤害获得的医疗费、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;(三)遗嘱中财产;(四)一方专用物品;(五)其他应当属于一方财产。如果夫妇在分居期间,出资一方单独购买的房屋,另一方购买费用未证明双方分居前的夫妇共有财产,认定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更符合公平、正义的原则。这在特殊情况下认定夫妻方财产提供了法律依据。

以上就是离婚纠纷律师之条款篇的内容介绍,想知道更多信息,欢迎点击我们的官网,更多内容我们会在后续文章里进行更新。如果您有相关方面的需求,欢迎拨打我们的电话,非常感谢阅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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