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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之劳动法篇的内容如下:
1、试用期内不得任意辞退员工。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,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,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。用人单位在决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时,要慎重、慎重地实施《劳动合同法》,对用人单位的规范管理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。这就要求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规范自己的用工行为,健全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,只有这样才能将用工风险降到最低。
2、聘用女职工时,应当依法签订劳动(聘用)合同或服务合同,劳动(聘用)合同或服务合同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、生育的内容。我国并不是律师之劳动法篇鼓励夫妇计划生育,要求不生育。生育是女性的权利,用人单位有保护女职工生育的义务。
女职工经过孕期、产期和哺乳期,对所从事的工作产生一定的影响。而法律规定,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、怀孕、产假、哺乳等为理由,辞退女职工或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。根据法律规定,用人单位应当由女职工依法行使自主生育权,保护女职工怀孕、产假、哺乳期的合法权益。劳动合同有类似约定也无效,女职工结婚生孩子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。律师提醒,如果用人单位提出“女职工不能结婚或者生育”的内容,这显然是违法的,不受法律保护。
以上就是律师之劳动法篇的内容介绍,感谢阅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