联系电话:
13004056640 毛律师
邮箱地址:
13459604@qq.com
详细地址:
芜湖市镜湖区伟星时代中心2210室
刑事案件律师之案件过程篇的内容如下:
大部分刑事案件从人被逮捕到判刑,都要经历三个阶段。换言之,一项刑事诉讼的完整程序包括:1、侦查阶段(公安阶段);2、审查起诉阶段(检察阶段);3、审判阶段(法院阶段)。那么,有没有不经历这三个过程的案件?答案是有。例如,《刑诉法》规定自诉案件(为通信自由侵害罪、暴力干涉结婚自由罪、重婚罪、虐待罪等),这部分案件的特点是危害程度较轻,处罚也较轻。下面简单介绍一下前两个阶段:
一、侦查阶段(公安阶段)。从人被逮捕到案件被移送检察院,这个阶段被称为“侦查阶段”,一般为三个月左右。主要包括拘留后1个月以上,逮捕执行后2个月左右。这个阶段的工作重点是通过公安部门的侦查,弄清事件的经过、基本事实。例如,谁参与了犯罪‘’危害的程度是什么?被告人的基本情况、有无自首、前科等。公安机关执行逮捕需要检察院的批准,所以很多人认为案件上报检察院,逮捕部门批准逮捕后,就从公安阶段进入了检察阶段,其实这种理解是错误的。逮捕后案件仍由公安部门继续调查,仍处于调查阶段。
二、审查起诉阶段(检察阶段)。案件经公安机关移送检察起诉部门后,进入审查起诉阶段。起诉阶段审查的重点是文件审查是否充分;证据是否确实;是否对嫌疑人提起公诉等等。《刑事诉讼法》规定“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内就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作出决定。对于重大复杂的事件,可以延长半个月。”也就是说,这个阶段从时间上来说一般是一个月到一个半月。
在这个阶段,检察院负责起诉的主办单位审查公安机关送来的文件,分析被告,会见。等一系列问题。检察院对案件的审查一结束,就会出现三种情况。1、如果案件资料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凿,检察机关可以将案件移送法院,由法院判决。2、嫌疑人的行为被判断不构成犯罪的,由检察院作出“不起诉”的决定。3、案件证据不足,被认为可靠的,可以将案件退回公安部门重新侦查。刑事案件律师提醒:一旦被归还公安机关进行搜查补充,案件的审查时间将重新计算
以上就是刑事案件律师之案件过程篇的内容介绍,感谢阅读。